【廉洁提醒】树清明新风 守廉洁初心

2026年04月03日 23:00

廉洁提醒

清明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进一步正风肃纪、严明纪律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、廉洁过节的氛围,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、干部,戒奢以俭、严守纪律、文明祭祀、廉洁过节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。



1


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进行祭祀扫墓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


2


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。



3


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或实物。



4


严禁酒驾、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,坚决不触犯纪律“红线”、严防死守法律“底线”。



5


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,或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


6


严格遵守值班、值守制度,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、擅自离岗脱岗。


公司全体党员、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,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,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。节日期间,公司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,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确保风清气正过好节。


监督举报电话:0791-88347032

邮箱:jxjgjsjw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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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材来源 | 纪检监察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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